上海7月1日起提前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

来源:PUWORLD 2019-05-07 08:56

慧正资讯:为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自今年7月1日起,对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车提前实施国6b排放标准。标准实施后,对在2019年7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五(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已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欲转入本市的国五(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仍可继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政策解读

一、背景介绍

2018年,上海沪籍机动车保有量加上常年在沪行驶外牌车已超500万辆,以机动车为主的流动源对本市PM2.5贡献率达30%以上。机动车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本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来源之一。

国家蓝天保卫战要求,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北京、深圳等重点城市已明确提前执行国六标准时间表。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已全面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国内主要车企目前也已具备轻型汽车国6b车型市场供应能力,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提供了保障。

二、主要内容

1、关于具体内容: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政府决定提前执行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具体内容为:自2019年7月1日起,对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车实施国6b排放标准。

2、关于适用对象: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M2类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汽车。N1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

3、关于新老标准区别:国六标准被认为是全球控制汽车污染物排放最严格的标准之一,分为国6a和国6b。国6a阶段限值略严于欧洲第六阶段排放标准水平,比美国Tier3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宽松;国6b限值基本相当于美国Tier3排放标准中规定的2020年车队平均限值。相比国五排放标准限值,国6b的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限值分别加严了50%和42%。

4、关于预计实施效果:目前本市每年新增轻型汽车约30万辆,通过提前实施国6b排放标准,预计每年可减排氮氧化物2千吨、挥发性有机物1千吨。

5、关于部分国五(二)车辆注册登记手续办理:考虑到车辆销售与注册登记之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的实际情况,标准实施后,对在2019年7月1日前(不含当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五(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已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欲转入本市的国五(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仍可继续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通告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轻型汽车实施第六阶段国家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本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自2019年7月1日起,对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轻型汽车实施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即《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8352.6-2016)。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注册的轻型汽车须满足国6b标准要求。其中,Ⅰ型试验应当符合国6b限值要求,Ⅱ型试验仅监测并报告结果。(实施标准的时间和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本通告所称轻型汽车,是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三、凡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机动车,必须符合以上标准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的时间,以本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受理时间为准。

四、市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时,应当根据生态环境部机动车信息公开平台(网址:www.vecc-mep.org.cn)公开的第六阶段机动车环保车型目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未进行信息公开的机动车产品,不予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

五、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在本市办理注册登记(含外省市转入):

(一)2019年7月1日前(不含1日)已销售并开具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的国五(二)阶段排放标准车辆;

(二)2019年7月1日前(不含1日)在原车辆注册地车辆管理所办结转出登记手续欲转入本市的国五(二)标准车辆。

六、各机动车生产和进口企业应当根据本通告,提前组织安排生产和进口计划。各机动车销售企业应当在经营场所明示本通告的有关内容,履行向购车者告知通告有关规定的义务,并在与购车者签订购销合同时,予以书面提示。对于在本通告规定的标准实施日期之后销售不符合国6b标准车辆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成品油供应企业及自备车用燃料企业应当提供第六阶段的车用燃油或代用燃料。

本通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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