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首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 官员口大气粗也可举报

来源:慧正资讯 作者: 慧正资讯 2019-07-12 08:48

慧正资讯:随着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正式拉开序幕!此次为期3年新一轮的环保督查从2019年至2011年,再用2022年一年的时间对相关地方及政府进行“回头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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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与第一次的环保督查有众多不同之处,出现许多“首次”!

首次将中央企业纳入督查范围

在7月8日生态环境部公布的本轮首批督察对象中,首次出现了两家中央企业的名字,分别是中国五矿和中国化工。这是除31个省(区、市)外,首次出现央企名字。

其实,早在2018年年底的一次生态环境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领导就曾表示在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的督查范围应适当拓展,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承担生态环保任务较重的央企纳入名单中。

根据网上资料显示,中国五矿和中国化工的主营业务分别是矿业和化工,均属于污染频发行业,而且在第一轮的中央生态环保督查中,也曾出现问题被“点名”过。因此,此次出现在首批名单中,也不难推测。

首次提出容错机制

容错,即在特定条件下,企业或政府以尽职了,如果未达到治理目标,可以不被问责,这体现了监督管理人性化的原则。

根据此次新一轮的中央环保督查相关文件内容显示,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勇于探索、敢于创新,担当尽责且成效明显,但因客观原因没有达到预期目标的,对自我加压、严格工作目标要求且正确履行职责,但因历史原因或难以预见因素,导致未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应当实行容错机制,鼓励有关干部担当作为。

容错机制的提出,是在2018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对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随后,各地制定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意见。

中央环保督察人员口大气粗也可举报

根据生态环境部7月10日发布的消息显示,如发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成员存在违反相关纪律作风规定情形,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口大气粗、简单粗暴等方面的问题,可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生态环境部纪检监察组反映。

同时,根据生态环境部2019年5月印发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也明文规定,严禁作表面文章,搞形式、走过场等,进一步改进督察方式,规范督察行为,对督察组人员的差旅、住宿、接待、交通工具使用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现场督察一律轻车简从,对被督察地方搞层层陪同的,督察组成员要亮明态度,严肃拒绝。

新一轮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行动正式开始,开篇便以央企“下手”,可见此次督查工作的决心,力求整治到位,绝不马虎对待。容错机制等多种手段一并实行,也能对环保督查工作做到更实事求是,因此打赢蓝天保卫战,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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