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查处各类假冒伪劣案件1.24万件价值5.34亿元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08-27 11:33

慧正资讯:“亮剑2019--打击假冒伪劣”综合执法专项行动自3月份部署开展以来,重点围绕“假冒伪劣、食品保健品、餐饮违法、计量违法、认证违法”等七大重点执法领域,查处了一批影响和危害社会稳定、企业发展、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假冒伪劣大案要案。8月26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公布了此次综合执法行动的基本情况以及行动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

重兵投入 重拳出击 重点突出

这次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是全省市场监管体制调整到位、队伍整合以来第一次综合性、多领域的执法行动,全省投入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以及乡镇(街道)市场监管所执法力量,执法重点锁定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进行虚假宣传等行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有毒有害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货来源不明、经营过期、变质、不合格食品行为;生产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列入强制性CCC认证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伪造、冒用、买卖CCC证书等认证违法。

执法期间,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检查人员12.3万人次,检查经营户13.7万家次,查处各类假冒伪劣案件1.24万件,案值5.34亿元,罚没款1.29亿元,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1件,捣毁各类制假售假窝点61个,查扣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货值达1202万元。

周密部署 全盘谋划 全省联动

执法行动部署以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领导自始至终高度重视,多次作出指示,要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执法重心一定要围绕广大消费者关注、社会反响强烈的违法行为,统筹谋划,精心部署。

为提高综合执法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省市场监管局多次组织人员赴萧山、嘉兴、海宁、上虞、湖州等地调研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和各类民生问题,了解企业的诉求,梳理综合执法难点重点,研究确定执法方向和行动方案,于3月下旬下发《“亮剑2019--打击假冒伪劣”综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明确重点执法领域和重点违法行为,要求各地像“治理酒驾一样治假”,以重拳严打各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切实营造浙江省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对一些重大案件线索和具有普遍性的重大违法行为,省市场监管局加强执法指导统筹,个案突破与面上铺开结合,形成全省执法一盘棋,集全省之力打好歼灭战,取得良好的打击效果。在全省查处销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有毒有害减肥食品系列案中,全省一举查获24起非法添加“西布曲明”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涉及浙江省温州、湖州、嘉兴、丽水、舟山等8个地市。在案件深挖过程中,各地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联合当地公安机关,分析案情,深入研判,打掉了多条利用互联网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西布曲明”减肥产品的产业链,涉及山东、河北、安徽、陕西、吉林、湖南等多个省份。

关注民生 聚焦食品 坚守底线

食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执法行动中,各地坚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标准,严厉查处食品和餐饮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全省共查处各类食品案件2947件,餐饮案件1899件。

在查处过程中,各地以百姓心为心,关注网红、热销食品,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今年5月15日,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支队联合公安机关,查获微信、淘宝等网络销售“悍马糖”案(一款声称来自马来西亚、具有保健功效、能有效提升男性性功能的进口糖果),经检测其含有“他达拉非”及其衍生物“去甲基他达拉非”的西药成分,系有毒有害食品,涉及网店6个,产品通过网络分销至浙江、江苏、福建、上海、北京等20余省市,总涉案金额达 1000余万元。

温州瑞安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于今年4月份,两次深夜突袭批发市场水产品交易点,查获近2吨“氯霉素”超标准90多倍甚至上万倍的“美人蛤”“瓜子蛤”。此类非法添加“氯霉素”销售“毒花甲”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国家标准规定,危害到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安全,该案因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桐乡查处某火锅店销售未经检疫牛肉案,当事人从事牛肉火锅店经营,通过微信从私屠牛肉贩子张某处分两次购得未经检疫的牛肉674.5公斤,支付货款3.9万元,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属于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肉类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60万元的罚款。

紧盯“国计民生” 痛打“害群之马”

在执法过程中,全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紧盯成品油、走私冻品、水泥建材、汽车配件等涉及国计民生、公共安全、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息息相关的产品作为重中之中,毫不留情。

宁波北仑查获硫含量超标柴油33.46吨,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商品案,罚没款合计120.4834万元;温州等地组织开展冻品走私执法整治,共检查经营性冷库80家、冻品批发企业16家,查获未经检验检疫的美国牛仔骨、三无的鸭肉等违法冻品11.6吨;湖州长兴查处水溶性铬(VI)不合格硅酸盐盐水泥案,对当事人被处罚没74.8万元;奉化查获制售假冒“奔驰”、“奥迪”、“宝马”等汽车刹车片1万3千余套,刹车片贴片5千余片,涉案价值100多万元,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台州打掉一制售假冒工业胶水生产窝点,查获假冒工业胶水47万支,侵权标识及包装55万件。

多地把综合执法专项行动与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相结合,打扶并举,以打促升。龙井茶上市期间,杭州西湖开展保护“西湖龙井”专项执法行动,查办15家未经授权擅自印制销售“西湖龙井”商标的违法经营户。永康严打生产销售侵权假冒、虚假宣传、偷工减料“口杯”乱象,痛打“害群之马”,响亮“口杯之都”金字招牌,共立案查处29起,移送公安机关7起,刑拘4人,收缴罚没款42.52万元,扣留口杯11.6534万个,标贴8万多只,通过发布查处、宣传、发布典型案例,敲山震虎,一举扭转“劣币驱良币”不正当竞争态势。其中,查处5家擅自使用“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军”“中共中央办公厅”等部队特殊标志和国家机关名称的口杯生产厂家,查扣涉案口杯1.6595万只;查处4家使用劣质201不锈钢材料生产口杯内胆案;查处5起制售假冒“曼联”“ADDIS”“星巴克”等国际名牌汽车杯案。

整饬欺骗、误导消费乱象 严惩一批“假官方”“假体检”“假检测”

各地剑指针对老年体弱、学龄儿童等特殊群体的违法行为,通过广辟举报途径、加大线索排查,以及“暗访”“卧底”“培育线人”等手段,实现精准打击。

今年5月23日,萧山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某环保科技公司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推销产品案。当事人宣称自己是“中国环保健康网”并出示加盖自行印制的“中国环保健康网浙江站”红章的《关于美丽浙江与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函》的“红头文件”,以政府环保宣传组织或环保下属机构名义要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环保主题宣讲会议”,会后以协办单位、赞助商的名义推销水素杯和家用净水器等产品,以达到营利的目的。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构成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最终被处以罚款50万元。宁波奉化及时查处某全脑应用训练公司虚假广告案,当事人发布“30小时记住3年单词”“提高100万倍记忆速度”“《道德经》等古文倒背如流”等虚假广告,坑害学龄儿童,受到广大家长的高度肯定。

无独有偶,5月31日,丽水庆元县市场监管局对吴某某虚假宣传案作出行政处罚,合计罚没30万元。后经查实,当事人为提高“铁棍山药粉”“清虫茶”等食品销量,宣称“一滴血”就能判定不同人群所患疾病,在无任何科学依据的情况下,擅自给中老年消费者采集“一滴血”进行验血,仅通过自称所谓的“血液CT机”(实际为显微镜)观察血液状态,将血液细胞状态与“活血图、干血图、干血八分图”进行简单对比,分析消费者身体状况,判定不同人群患有的各项疾病,甚至对部分消费者宣称其能检测出医院无法检测出的疾病,并以此为消费者调配产品并声称其销售的食品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效,诱导中老年消费者这一特殊群体购买。截止案发,当事人销售“铁棍山药粉”“清虫茶”“伍福玛咖粉”等普通食品,经营额共计28.737万元。

从所周知,机动车环保检测的目的是找出高污染车,实现这一目的的前提是检测要规范、真实。作为机动车尾气检测单位,明知机动车在相关标准下无法通过检测,擅自更改标准,使不合格机动车通过检测并得以继续行驶,其实质是“数据造假”,严重影响机动车污染防治政策措施的实施效果。在这次执法行动中,宁海县市场监管局就查处一起“检测造假”案件,当事人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为提高车辆检测通过率,增加业务量,对四轮驱动汽车采用“怠速法”无法通过检测时,擅自采用“简易瞬态工况法”进行排气污染物检测服务,违反了《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被处以罚款3.5万元。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还将保持打击假冒伪劣高压态势,以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强化办案组织指导、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建设办案信息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扩大打击假冒伪劣宣传影响为着力点,促进营商环境、竞争环境、消费环境进一步优化,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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