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二建临时执业证书 全国已有9省市发文明确

来源:建筑管理 2019-09-06 09:44

慧正资讯:7月,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明确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各省市住建部门要参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截至到目前,已有9个省市陆续发布取消临时二级建造师相关政策

自湖北省开始,各省近期陆续公布取消临时二级建造师相关通知,目前为止,已有9个省市发布相关政策,汇总如下↓↓

  • 8月1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率先明确二建临时证书自即日起取消。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8月2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持省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参加二建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

  • 8月8日,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明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8月8日,吉林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20年12月31日前,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 8月8日,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明确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2019年12月31日前,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 8月16日,北京市住建委官网发布《关于取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北京市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

  • 8月16日,黑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 8月16日,福建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 8月19日,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临时证书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项目负责人。一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两个考试科目,二建临时执业人员可减免一个考试科目。

四川省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精神,现将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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