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1400万和225万滞纳金!万邦达子公司违反环保政策被罚

来源:慧正资讯 2019-09-10 18:33

慧正资讯:近日,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邦达”)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补缴税款的公告。公告显示,万邦达全资子公司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因为违反环保政策被罚款3万元,但是却因此无法享受增值税退税政策,必须补缴1400万和225万滞纳金,同时36个月内无法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公告显示,根据税务核查,吉林固废于 2017 年 9 月受到吉林市环保局 29,999.32 元的罚款,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 的通知》(财税【2015】78 号)第四条的规定,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 36 个月内不得享受财税[2015]78 号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经与吉林市龙潭区税务局的沟通,确定吉林固废应退还自 2017 年 10 月起按上述政策已收到的返还增值税。

2017 年 10 月至今,吉林固废共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款合计 13,987,800.94元,公司已完成上述税款退缴工作,同时交纳滞纳金 2,250,385.9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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