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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山西高速交警 2019-09-12 16:28
慧正资讯:9月10 日下午,山西高速交警六支队五大队民警在辖区云竹湖服务区执勤,例行检查到一辆重型货车时,嗅到空气中有一种似曾相识的臭气味。经过简单询问,司机称其所拉货物为润滑油,民警要求其提供拉货单时,司机称没有拉货单。执勤民警环绕车身一圈发现气味越发浓烈,随即上车进一步确认该车所拉货物。掀开篷布,发现车厢内所拉货物的桶上醒目的字眼“危险”,司机谎称“润滑油”的货物竟然是危险化学品——乙硫醇。
据了解,乙硫醇(分子式:CH3CH2SH),常见硫醇之一,结构上由乙醇中的氧原子被硫替代得到。无色透明易挥发的高毒油状液体,微溶于水,易溶于碱液和有机溶剂中,以具有强烈、持久且具刺激性的蒜臭味而闻名。它是2000年版吉尼斯世界纪录中收录的最臭的物质。空气中仅含五百亿分之一的乙硫醇时(0.00019mg/L),其臭味就可嗅到。通常被加入煤气等做臭味指示剂。当人体大量吸入时,会引起呼吸困难、血压降低,并会出现呕吐、喉咙不适等症状。
乙硫醇一旦生泄漏,对周边环境和居民会造成严重的破坏性的威胁,对土壤、水质都会产生毒性和长期的影响。
当日在场的队领导得知普通货车私自运输乙硫醇,立即警觉起来。进一步同该车驾驶员和随车人员确认,他们并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运输资格证》、《押运证》等有效证件,且浑然不知其所拉货物的危险性,竟然有在驾驶室内吸烟的危险举动。也并未按照相关规定向地方有关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乙硫醇遇火花和明火会引起爆炸,他们作为拉货方一无相关合法运输资质、二无合格资质驾驶员和押运员,这种行为无异于让危险化学品“裸奔”于高速公路。
该车驾驶员通过普通货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超范围经营运输危化品的行为,大队立即通知了应急管理部门和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并将该车引导驶离高速公路。经有关部门到场后初步判断,该车所拉货物为危险化学品,该行为已构成超范围经营运输危险品的行为。现该车已移交应急管理部门进行进一步处理,据小编获悉,下一步该车辆及危险化学品有关负责人将面临被处以三万至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