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惠州石化炼油二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

来源:慧正资讯 2019-09-16 16:32

慧正资讯:近日,广东省生态环保厅发布了“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炼油二期工程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受理公告”。

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炼油项目包括炼油一期和炼油二期项目,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内。炼油二期厂内工程建于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区内规划用地内,占地面积为 410.69hm2,由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中海油惠州石化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厂外工程依托炼油一期配套厂外工程。

炼油二期工程包括新建 1000 万吨/年常减压蒸馏(Ⅱ)装置、200 万吨/年轻烃回收装置、480 万吨/年催化裂化(Ⅱ)装置、脱硫联合(Ⅱ)装置、70 万吨/年气体分馏(Ⅱ)装置、400 万吨/年渣油加氢装置、260 万吨/年蜡油加氢装置、190 万吨/年航煤加氢装置、340 万吨/年柴油加氢(Ⅱ)装置、240 万吨/年催化汽油脱硫装置、180 万吨/年催化重整(Ⅱ)装置、105 万吨/年芳烃抽提联合装置、150/200t/h 酸性水汽提(Ⅱ)装置、1250t/h 溶剂再生装置、2×12 万吨/年硫磺回收(Ⅱ)装置、10 万吨/年 MTBE 装置、15.14 万吨/年煤气化制氢联合装置等 17 套生产装置。炼油二期配套的储运、水、电、气等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和码头、库区等厂外工程在炼油一期已先期建设或预留,炼油一期配套的厂外工程经扩改后可以满足炼油二期工程的要求。

目前,因煤气化制氢联合装置采用美国E-GAS工艺,调试难度大,其生产负荷尚不能达到环保竣工验收工况的要求,拟单独验收外,炼油二期工程其他主要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具备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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