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更新修缮”,住建部做了四件事

来源: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2020-04-20 16:35

慧正资讯:2020年4月16日,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再次聚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自2019年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以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住建部做了四件事

组织开展调研

2019年7月~8月

2019年7月~8月,会同20个部委和单位,深入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93个市县,对213个老旧小区开展了调研,理清情况,摸清需求,提出对策。

开展深化试点

2019年10月

2019年10月,针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指导山东、浙江两省及上海、青岛、宁波、合肥、福州、长沙、苏州、宜昌8市开展深化试点工作,经过大胆探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推进实施年度改造计划

2019年

自2019年起,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2019年,各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9万个,涉及居民352万户。2020年,各地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

积极推动城镇老旧小区

改造项目开复工

除仍对小区实行封闭管理和未进入施工季的地区,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都在有序复工。其余计划开工的项目,也全面启动了征询居民意见、改造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

城镇老旧小区指城市或县城建成时间较长、市政配套设施老化问题突出、公共服务缺项较多的住宅小区。主要问题有管网破旧,上下水、电网、煤气、光纤设施缺失或老化严重;许多老旧小区不仅缺失养老、抚幼等公共服务,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存放等也普遍存在问题;物业管理匮乏,公共环境普遍较差,道路破损、私搭乱建等。

如何走好改造之路?

下一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改造2000年年底前建成的住宅区,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环境,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组织实施机制。指导各地统筹负责,按照居民意愿,推进改造项目有序实施,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三是建立改造资金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中央给予补助,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地方政府专项债给予倾斜,鼓励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运营。四是推动2020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督促各地做实做细前期工作,重点是做好发动居民共同参与的工作,抓好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序实施2020年改造计划。五是总结推广试点成果。积极总结推广两省8市探索“9个机制”的试点成果,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加快完善体制机制,破解改造中面临的难点问题。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牵涉面广,是一项综合、细致、复杂的系统工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化协调配合,完善支持政策,加强督促指导,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加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力度。

改造是一种“保护”

部分城镇的老旧小区位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之内的,承载了很多历史记忆。如何在改造的同时怎么更好地保护城市的历史文化记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黄艳回应称,今后,符合条件的历史街区的维修、维护、改造工作,可以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

但她同时强调:第一,今后在改造过程中,一定要尽可能多地把这些历史街区的历史信息保留下来。第二,注重风貌的协调,把尽可能多的历史信息留下来,并且改造设计的基本要求。第三,希望能够以合理利用来促进保护。鼓励大家往外迁,但是不强制。第四,要像“绣花”一样来推进历史街区的改造修缮,要善待这些非常宝贵的历史遗产,无论是从建设、设计到运营维护都要做到精细化。

住建部将指导各地抓紧摸清当地城镇老旧小区的类型、居民改造愿望等需求,在此基础上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标准和对象范围。同时,加强政府引导和统筹协调,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创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投融资机制,包括探索金融以可持续方式加大支持力度,运用市场化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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