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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煤炭视界 2020-05-25 10:31
慧正资讯:近日,省能源局下发通知,进一步就做好煤炭洗选行业产业升级实现规范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主要内容:
一、为确保完成“全省煤炭洗选企业数量控制在1200座左右、洗选能力控制在18亿吨/年以内”工作目标,省能源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3位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处长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
二、根据前三批上报及公示情况,各市县相关部门在认定复核中存在把关不严、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第一、二批已公示的部分洗选企业存在一些问题,反映问题的主要来自当地。第三批上报的企业土地、环评等问题比较突出。所以,程序略有调整,各市能源局先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汇总上报省能源局公告。省能源局公告后再有异议,移交市能源局查证属实的,取消公告。第一、二批公示无异议的,近期公告。
三、进一步明确标准。
(一)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公示:
1.认定表格内容填写缺项漏项的。
2.是否非法占用地认定结论不明确的。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文件正在办理的。
4.应取得水环评批复文件而没有取得的。
(二)以下情况可作为购煤合同中省内煤矿原煤量:
1.优质煤矿产能核增已批复的。
2.煤矿配套洗煤厂立项(核准)后长年未开工承诺不再建设且经煤矿所在地县市能源局同意的。
3.停缓建及未开工煤矿2020年底前能够实现开工且经当地县市能源局同意的,可视同正常建设煤矿。
四、落实责任,强化指导,力争9月底前圆满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全省洗选能力控制在18亿吨/年左右”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