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槽罐车爆炸会对哪些化工期货产生影响?

来源:对冲研投 2020-06-15 10:34

慧正资讯: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报道,《G15沈海高速公路浙江台州段发生一起运输液化气槽罐车爆炸事故,公安部派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处置工作》2020年6月13日16时40分许,一辆牵引车牌号为浙CM9535、挂车牌号为浙CF138挂的液化气槽罐车行驶至G15沈海高速公路往温州方向温岭西出口互通匝道中段发生爆炸,炸飞的槽罐车砸塌路侧的一间厂房并发生了二次爆炸。截至22时,事故已造成10人死亡、117人受伤,其中40人重伤。据报道,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23万家,车辆37.3万辆,从业人员160万人,每天有近300万吨的危险物品运输在路上,危险品道路运输量占危险品运输总量的70%。中国交通运输部披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该《办法》旨在有效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今天我们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该《办法》的重点内容及预计的影响。

一、 危险化学品,是指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期货品种中甲醇苯乙烯、LPG均属于危化品)。

二、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经验许可,负责组织建立危化品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危化品生产、储存、经验企业建立执行发货和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制度,查处违规发货、非法充装危险化学品行为(2019年3月21日的“响水3?21”致使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江苏盐城宣布彻底关闭事发化工园区,波及周边16家化工加工企业,使2019年上半年全国化工品企业需求低迷,例如甲醇下游甲醛在2019年5月后开工明显下滑,并持续到年底)。

三、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危化品道路运输及其从业人员、运输车辆装备的许可和管理,负责对危化品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监督管理,查处非法运输危化品和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危化品运输车辆、罐体的行为(我们预计运输车辆的检查将会加强,短期的运力会受到影响,部分跨地区的运费会上调)。

综上所述,温岭事件对整个危化品行业的运营、道路运输的检查再次加强。预计各地区的化工企业的安全整改会持续升级,企业的正常开工受限,短期危化品的需求或将有明显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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