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西化工拟募资33亿补流偿债 新东家中化投资全额认购

来源:慧正资讯 2020-07-22 09:58

慧正资讯:鲁西化工(000830)7月21日晚间公告,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39亿股,发行价格为7.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96亿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有息负债。中化投资全额认购此次发行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中化投资将合计控制公司总股本的48.93%,公司控股股东将由鲁西集团变更为中化投资。

作为国内综合性化工企业龙头之一,鲁西化工已逐步形成了煤化工、盐化工、氟硅化工、化工新材料等产业链条,近年来围绕化工产业,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和高端化工产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可以更好地满足鲁西化工生产、运营的日常资金周转需要,有利于鲁西化工继续扩大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保持和巩固鲁西化工在化工新材料市场的市场领先地位。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6月16日,鲁西化工(000830)发布公告,上市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鲁西集团的通知,鲁西集团于2020年6月15日就本次划转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500167854745H)。

至此,中化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鲁西集团55.01%股权,中化投资取得鲁西集团的控制权。公司实际控制人由聊城市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发生变更,仍为鲁西集团。

时间追溯至12月24日,鲁西化工公告,聊城市国资委向中化聊城无偿划转其所持公司控股股东鲁西集团6.01%股权。完成后,聊城市国资委持有鲁西集团股权的比例将由51%降至44.99%。中化投资将通过持股及与聚合投资的一致行动合计控制鲁西集团55.01%的股权,成为鲁西集团控股股东。

同时,公告中提示,本次划转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及其他适用法域要求的类似审批程序(如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中化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要约收购义务,能否获得有关批准或豁免以及划转能否顺利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

就在12月20日,聊城市国资委与中化聊城刚刚签署了《股权划转协议》,约定聊城市国资委向中化聊城无偿划转其所持鲁西集团6.01%股权。

鲁西集团为鲁西化工直接控股股东。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化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化聊城、聊城市聚合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将通过鲁西集团间接控制鲁西化工33.60%的股份。鲁西化工的实际控制人将由聊城市国资委变更为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中化集团。

公告显示,中化集团长期与山东省保持密切合作。在山东省不断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深化战略合作关系,中化集团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已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中化集团将山东省作为重要战略区域,加强在能源、高端化工(新材料)、现代农业(农化)、城市运营、现代金融服务、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务实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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