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凝聚社会多方共识 合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10-19 15:18

慧正资讯:随着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和新兴业态发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挑战。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要求,近日,浙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提出了“治塑”工作总目标、任务单、时间表、责任人。

国家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目标任务,为保障塑料污染治理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浙江将在塑料污染治理方面采取一系列针对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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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督促检查的联合行动。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浙江将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督促检查联合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共分为全面自查、督查检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督促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各地禁限政策的落地落实情况,塑料垃圾回收清运处理及专项清理,清洁海滩行动和开展执法等情况,以及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落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效等。督促检查的方式主要是抽查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者,包括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企业、宾馆、酒店、快递企业等,重点场所主要检查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非正规垃圾填埋场等。了解核实各地的落实禁止、限制部分塑料生产、销售、使用等政策情况,调查核实有关塑料污染治理的投诉、信访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纳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组织开展清洁海滩行动。充分发挥“湾滩长制”的优势,实现沿海湾滩全域覆盖,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责任岸线滩涂区日常巡查,因地制宜落实护滩、净滩、保洁等措施,强化综合防治和源头治理,开展清理海漂垃圾,按照河口有效拦截、海面统一清洁、属地岸滩保洁,推进海上环境卫生管理。

开展塑料垃圾的专项清理。加强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工作,解决城乡接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

强化执法监督和法治保障。积极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的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加大对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的日常环境监管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依法查处违法倾倒和超标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同时,加快修订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条例,完善塑料污染防治相关内容,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的责任义务和相关处罚规定,为全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提供制度保障。

日常生活已经离不开网购,在网购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塑料垃圾。浙江在快递塑料包装绿色治理方面,注重加强与上下游协同,坚持标准化、减量化和可循环的工作目标。

标准化,就是指督促寄递企业采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规定的包装产品,积极推行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建立符合我省实际的快递业绿色包装标准体系,推进快递包装标准化、系列化和模组化。同时,指导寄递企业对照相关规定制订本企业包装操作规范,将包装操作列入员工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内容。到2020年底,在嘉兴市邮政快递网点中试点探索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塑料胶带和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的使用;到2022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降低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到2023年底,全省邮政快递网点将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

在标准化的基础上推进减量化。在行业内全面推广应用“瘦身胶带”和免胶带纸箱,推行简约包装,有效降低快件包装平均用量。同步开展快件过度包装和随意包装专项治理。到2020年底,按照规范封装操作的比例、符合标准的包装材料应用比例均达到95%以上,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以上,电子运单使用基本实现行业全覆盖,一联电子运单使用率达到40%。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达使用纸箱总量的10%以上。针对我省电商快递占比高的特点,积极协同上游电商企业,共同落实包装绿色治理要求,到今年年底,全省电商邮件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70%。

推动可循环快递包装产品研发应用。支持寄递企业通过与电商企业、第三方机构合作创新运行模式,推广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提高可循环快递箱的使用,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在高校、社区等重点区域的营业网点每年新增2000个设置符合标准的回收箱,继续推动寄递企业使用可循环中转袋,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可循环中转袋使用基本实现全覆盖。

商场超市既是塑料制品的主要使用场所,也是塑料制品的重要销售场所。浙江将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做好商场超市塑料制品污染治理工作。

明确商场超市塑料污染治理范围。除了可提携塑料购物袋外,将商场超市销售的一次性塑料棉签、一次性塑料吸管以及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纳入治理范围,治理范围进一步扩大。

落实各方责任。明确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建立与大中型商场超市塑料污染治理情况信息沟通,指导商场超市按照要求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要按照规定要求,不再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不销售禁止销售的塑料制品。强化日常检查。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强对商场超市塑料污染治理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按照有关法规予以处罚。

加强宣传引导。相关行业部门以及协会开展减少塑料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宣传,引导商场超市减少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销售和使用,推广应用可降解可替代的产品。

针对市场上非法生产、销售违规塑料制品的现象,浙江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全面收集相关塑料制品违法线索,重点关注群众投诉举报较多、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严厉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行为。摸排塑料购物袋、农用地膜、一次性塑料餐具等生产企业底数,加大监督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加强农贸市场监督。加强对农贸市场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检查工作,督促市场举办单位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和管理责任,禁止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对违反规定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不按标示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相关市场经营主体依法查处。

加大宣传力度。结合各地创建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工作,督促市场举办单位通过广播、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形式向场内经营户和消费者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提高全民环保意识,树立环保新风尚。在全省100家农贸市场推广使用布袋子、菜篮子,在39家农贸市场推广实施菜皮就地处理、净菜进场。

浙江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现阶段使用量大、问题相对突出、社会反映强烈的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为重点,聚焦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环节,禁限一批难回收、易泄露的一次性塑料污染制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替代一批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循环一批新型包装和物流载具,建立健全高效回收体系,规范废塑料材料化利用,强化科技支撑,有效控制塑料污染,切实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交出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高水平建设新时代美丽浙江的优异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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