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新材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来源:慧正资讯 2021-05-08 11:31

慧正资讯:5月6日早间,宏达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不再延期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授权期限,并终止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回溯此前公告,2020年4月10日,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决定向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瀛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两名特定对象以4.35元/股的发行股票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0,000,000 股票(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15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8月10日,公司调整修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调整后公司决定向上海鸿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一名特定对象以4.35元/股的发行股票价格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5,000,000股票(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275 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27日,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

2020年6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自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积极推进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各项工作。但是由于内外部客观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公司市场价值表现与股权融资时机的协同等多方因素,且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到期。

为全面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与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才做出此决定。2021年5月5日,公司与上海鸿孜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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