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输价格新机制出炉!“一区一价”取代“一企一价”

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2021-06-10 10:35

慧正资讯:6月9日下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价格管理办法》)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以下简称《成本监审办法》)。

新的天然气管输价格采取“一区一价”的办法,即将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以关键节点为界限,分别划入西北、西南、东北和中东部4个价区,分区核定运价率。新机制将成为国家管网集团及其他经营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企业与天然气管输用户的结算依据。

“在油气管网改革已实现‘全国一张网’,天然气市场已发生明显变化的背景下,与新市场结构和供需适配的天然气管输价格机制出台,有利于建构起相对统一的运价结构,促进资源自由流动,形成多元化竞争市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务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董秀成分析认为。

4大价区,一区一价

《价格管理办法》明确了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采取“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方法,将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天然气管道以宁夏中卫、河北永清、贵州贵阳等关键节点为界限,划入西北、西南、东北及中东部4个价区,分区核定运价率,按路径形成价格。管道运输价格在每一监管周期开始前核定,监管周期为三年。

具体来看,中东部价区包含的主干管网最多,覆盖了国内80%的天然气消费市场,西北、东北、西南多为天然气主干管网的途经管廊和气源输出地。

有天然气行业人士表示,新价格机制实施后,同一价区内将实行同一运价率,将消除过去同一地区或是相邻地区接入的长输管道由于分属不同企业、路径不同导致的运价率差异。以输入湖北的川气东送长输管线和忠武线为例。忠武线曾属中石油,管输费率为0.2386元/千方·公里,川气东送管道曾属中石化,管输费率为0.3824元/千方·公里。实行“一区一价”后,这两条线同属中东部价区,将采取同一运价率。

除了能实现“同区同价”外,新的定价机制有利于保障区域内管道运输的价格公平,更好地实现“全国一张网”。据eo了解,新机制实施前,全国已有19个运价率。“一企一价”的机制下,按照企业的常规操作,新建管道一般会注册新的管道经营企业,这就需要主管部门核定新的运价率。这一操作不仅增加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的环节,也存在与“全国一张网”不匹配的情况。川气东送和忠武线均已划入国家管网集团管理,实现“同区同价”有利于进一步理顺运营管理界面,提高效率。

价区运价率成标杆价格  新建管道参照执行

《价格管理办法》除了对现有跨省长输管道进行了分区核价外,对未来新建的跨省管道价格也做了规定。

《价格管理办法》明确,国家管网集团以外的其他市场主体的新投产管道也参照本办法规定,按对应价区执行相应的运价率。新投产管道核价将不再“一事一议”。

有业内专家分析认为,上述规定将使区域运价率或发挥区域标杆价格的作用,从而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管道建设。

国家管网集团2019年底挂牌成立后,陆续接收了原本分属不同企业的跨省天然气长输管网。根据国家管网集团的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天然气管道总里程7.91万公里,其中国家管网集团运营的天然气管道为4.92万公里,占比超过六成。尽管“全国一张网”的实施主体是国家管网集团,在政策和市场准入层面,国家管网集团并不是长输天然气管道建设的唯一主体,跨省管道建设不具有排他性,其他市场主体仍可以新建管道。

有业内人士表示,区域定价机制肯定了市场准入的一贯性,但考虑到价区运价率是在已建成运营管道较高的运行负荷率基础上制定的,“新的市场主体参照此价格新建管道的话,前期的财务压力较大,经济性需要考量。”上述人士说。

此外,《价格管理办法》还明确,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的相关原则制定本省天然气管输价格办法。

8%准许收益率  后续可动态调整

据了解,此前市场主体对天然气管输新机制是否应保留8%的准许收益率有不同看法。《价格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出台后首次核定价格时,准许收益率按8%确定,后续将统筹考虑国家战略、行业发展需要、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

有接近政策制定的专家分析认为,8%的准许收益率主要是考虑与此前的价格政策衔接。“一区一价”将于2022年核定,且监管周期为三年,可以预计,“十四五”期间执行8%的准许收益率,管道运营主体仍可以获得较好的收益,有利于加快全国油气管道建设。

公开信息显示,“十三五”期间,全国天然气管道建设速度有所放缓。“改革前由于存在所有权变动可能,管道建设主体有所观望,当务之急是加快管道建设。”上述专家说。

与此同时,也有市场主体认为8%的准许收益率较高,考虑到用户的承受能力等因素,《价格管理办法》又明确了准许收益率实行动态调整,为后续作出调整预留了空间。

延长折旧年限  管输价格整体或下降

《成本监审办法》将主要固定资产分11类明确了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考虑天然气管道实际使用寿命,将天然气管道的折旧年限从30年延长到40年。

国家发改委价格成本调查中心戴晓璐表示,延长天然气管道折旧年限,叠加天然气消费增长、管输量增加,将有助于降低跨省天然气管输价格。

同时,“一区一价”的定价方式或使当前同一价区内运价率高的管输价格有所降低。具体操作层面来看,如果用户选择由上游气源企业提供“包邮”服务,则仍执行现行天然气门站价格。如果用户分别与上游企业和管输企业签订购气合同和管输合同,或者选择国家管网集团管道代输则可能享受更多红利。

有业内人士解释说,“一区一价”的管输价格解决了“输气一公里花多少钱”的问题。在同一个价区内,不同企业在输气时具体走哪条路,需要依据管容分配办法确定。据eo了解,目前管容分配办法正在研究制定中。

《价格管理办法》规定国家管网集团应当与所有用户签订管道运输合同,规定天然气入口和出口的路径及距离,明确运输费用。

严格监管折旧费用等成本

《成本监审办法》要求管道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定价成本监审要求建立单独账目和相应成本核算制度,形成年度成本报告,并于每年 4 月底之前将上一年度成本报告和其他定价相关数据报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与此同时,《成本监审办法》还对运行维护费等具体参数在监审期如何调整进行了规定。

除了对成本监审做出具体规定外,《价格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要求,包括: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应当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各价区运价率水平,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布成本监审结论等信息;国家管网集团应该根据政府部门制定的价区运价率,结合合同签订的出入口距离等计划确定管道运输具体价格并向社会公开,并于每年6月1日前,通过公司门户网站或指定平台向社会公开上一年度管道运输收入、成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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