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修缮涂料等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肇东市人民政府 2021-11-18 16:00

慧正资讯: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型修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29日9时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TCL-JC-213126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型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预算内1376895.14元(其中加固工程345721.34元;更换窗项目预算749067.9元;室内涂料项目282105.9元)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内

项目规模:黑龙江省肇东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大型修缮项目等。

采购需求:检察院加固工程、更换窗项目、室内涂料项目。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参加本项目磋商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本项目落实的政策:无。

3、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4、供应商近三年(指网上发布之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查询:

a供应商须对本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中没有记录;近三年在“行政处罚”中没有较大金额行政处罚记录;近三年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记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无处罚期内的记录。

b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无处罚期内的记录。

c供应商无其它国家法律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形。

5、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7、供应商拟派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须具备建筑工程或相关专业岗位证,安全员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4日,每天9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将报名信息发送至409301736@qq.com邮箱即可。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1年11月29日9时0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密封后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指定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29日9时00分

地点: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二楼本项目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肇东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肇东市正阳南路十九道街行政办公中心东侧

联系人:丛晓森

联系方式:0455-77966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80号

联系方式:邮箱:409301736@qq.com

3、项目负责人:郝赫、韩宇奇

电话:0451-82364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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