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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2025-07-24 10:11
2025年7月1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5年第56号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分子量在300至4500克/摩尔之间且纯度不低于90%的聚醚多元醇(包括浓度不低于90%的聚醚多元醇混合物)反倾销措施启动公共利益评估程序。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7.29.3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公共利益评估的举证阶段将在启动评估起20日内结束,最终意见陈述需在举证阶段结束10日内提交。各利害关系方需通过SEI系统参与评估程序。
相关信息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电话:+55 61 2027-7770
电子邮件:poliol.ip@mdic.gov.br
2024年1月5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1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Dow Brasil Sudeste Industrial Ltda.于2023年7月31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和美国的分子量在300至4500克/摩尔之间且纯度等于或大于90%的聚醚多元醇,包括含最低且浓度90%的聚醚多元醇的混合物发起反倾销调查。2024年7月30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37号公告,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但是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25年7月4日,巴西外贸委员会管理执行委员会(GECEX)发布2025年第754号决议,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959.19-1469.16美元/吨的反倾销税、对美国的涉案产品征收555.19-680.13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3907.29.39。决议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