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倾倒垃圾达7500余吨,19人被拘留!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来源:五水共治生态新昌 2019-05-07 11:05

慧正资讯:

昨天,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张某等人倾倒垃圾严重污染环境案,这是我县第一起刑事附带民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为深入做好“三服务”工作,真正当好“绿色管家”,积极有效为企业规避环境违法风险,引领企业走向绿色发展道路,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全县重点产废企业集中参加了本次法院庭审,让企业负责人亲临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环境违法案件的警示和教育,并对案情进行了剖析和解读。

本案由县生态环境分局于2018年3月发现并查处,后经县公安局进一步侦查查实,涉案人员达19人,均被刑事拘留,系一起由多人共同实施的“垃圾非法倾倒,严重污染环境”案件,非法倾倒垃圾达7500余吨。垃圾属于固体废物,随意倾倒会产生臭气和渗滤液,污染环境,大量垃圾随意倾倒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甚至生态破坏。根据2018年10月绍兴市环保科技服务中心出具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意见书》,本案生态环境损害价值量为人民币259.13万元,涉案相关人员既要承担污染环境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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