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废品、卖废塑料,被判刑1年!设立9家法庭,专打环保问题!

来源:今日废塑料 2019-05-13 17:19

慧正资讯:人民法院大家都不陌生但是专打环境资源案件的法庭,老板们见过吗?

近日,江苏省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布局了9家环境资源法庭!打破按照行政区域布局法庭的旧模式,在全国尚属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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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通知:

在全省范围内以生态功能区为单位,设立长江流域(南、北片)、太湖流域洪泽湖流域、骆马湖流域等9家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由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环境资源案件!

也就是说,环保问题不只是关停取缔这么简单了,情况严重,会被判刑事责任,钱没赚到,人却进局子了。

现在废料生意不好做,辛辛苦苦经营起来的小生意要赔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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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湖北宜昌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公示了一则环境违法案件。据悉,杨某在伍家岗区经营一家废品收购站,在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无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对收购的塑料废品进行粉碎加工成塑料颗粒后出售。

杨某收集的废机油壶、废机油桶、废打印机硒鼓及废电子元件等塑料废物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的危险废物,且未对废品粉碎加工厂做防渗漏处理,排出废水污染周边环境。杨某某污染环境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检察机关将依法审查起诉,追究杨某某的刑事责任。

被污染的土地已经规划成为住宅小区及公共道路,但是污染物仍然存留在土壤中,污染物的渗漏将污染地下水,污染物的挥发将损害人的呼吸系统,如果搁置不理,将威胁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环境安全。

区检察院遂向区环保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区环保部门立即依法履职,责令杨某某治理污染土地。

最后,杨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人民币2000元,追缴被告人杨某某违法所得人民币32060元,上缴国库。

网友纷纷留言表示:现在环评标准门槛高,做不起,也没法做!而大家废品站的认知太片面了,甚至到了搬哪、哪赶的地步,更有地方视废品站为影响环境“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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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环保与生活环境在目前的条件下,两者存在一定程度的矛盾。如何让平衡两者的关系,是当下我们急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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