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股份签订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第四标段总承包合同

来源:慧正资讯 2019-09-19 09:00

慧正资讯:9月17日,镇海石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签订中委合资广东石化2000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段总承包合同的公告。

公告显示,镇海股份于 2019 年 9 月 17 日下午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段总承包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签订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项目第四标段总承包合同。

调整后合同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1)工程名称: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项目第四标段

2)工程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大南海国际石化工业园

3)项目规模:a) 七联合装置综合部分(2700)、18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Ⅰ(2701)、18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Ⅱ(2702)、18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Ⅲ(2703)、18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Ⅳ(2704)、6 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2705)、350 吨/小时酸性水汽提装置(非加氢型)(2706)、350 吨/小时酸性水汽提装置(加氢型)(2707)、1000 吨/小时溶剂再生装置(加氢型)(2708)、1500 吨/小时溶剂再生装置(非加氢型)(2709)、酸性水罐区和液硫罐区(2710);b) 7#含油污水预处理站(2791);七联合变电站(2786);七联合机柜室(2781);

4)本合同承包范围:主要包括上述装置和设施的详细设计、采购和施工,以及配合业主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

镇海股份表示,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段的履约将对公司 2019 年度全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段的履约将持续扩大公司在硫磺回收、环境保护等细分领域的技术优势和竞争优势。

中委合资广东石化 2000 万吨/年重油加工工程主体装置 EPC 项目第四标段的履约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约上述合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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