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拟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

来源:格隆汇 2019-12-06 09:36

慧正资讯:12月4日丨伊之密(300415,股吧)(300415.SZ)公布,2019年12月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与广东省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签署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拟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签署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省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签署《顺德科技工业园A区西-10-1地块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投资开发建设议协议书》),并拟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拟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人:广东省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受让人: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

宗地编号:116132-101;宗地位置:顺德科技园A区西-10-1地块;宗地面积:178825.02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5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人民币约1.74亿元,每平方米人民币975元,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地价款。

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不低于人民币8.5亿元,投资强度不低于每平方米人民币4,753.25元;自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地价款等)不少于人民币4.5亿元。

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的其他主要要求:主体建筑物性质为工业用地(M),附属建筑物性质符合顺德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178825.02㎡≤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47062.45㎡;建筑容积率不低于1.0且不高于2.5;建筑限高50米(局部≤24米);建筑密度不低于35%且不高于60%;绿地率不低于10%且不高于20%;宗地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于企业内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占地面积不超过受让宗地工业项目用地面积的7%;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自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全部工程竣工并申请竣工验收;土地使用需遵守产业方向的约定,不得引入限制类、淘汰类的产业。

拟签署的《投资开发建设协议书》的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土地发展中心;乙方: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

宗地图号:116132-101;地块位置:佛山市顺德科技工业园A区西-10-1地块;宗地面积:178825.02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50年(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产业准入类别:3523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和3423铸造机械制造及相关产业范围内的项目,不得引入限制类、淘汰类的产业,不得引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版》中的“禁止外商投资领域”范围的产业。

土地使用的其他主要要求: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进场施工,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至少达到规划条件容积率下限)并申请竣工验收;自交地之日起36个月内,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地价款等)不少于人民币4.5亿元;自交地之日起6年内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额不少于8.5亿元;项目最迟于交地之日起第六年当年实现销售收入不少于约23.64亿元、实现纳税额不低于约1.83亿元;项目自交地之日起第7和第8年合计纳税不低于约2.92亿元;自交地之日起72个月内项目用地实现的容积率不低于1.5。

土地使用权是装备行业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公司此次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满足公司中长期的发展需要,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此次取得土地使用权事项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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