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防水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2020-03-04 09:34

慧正资讯:

关于开展2020年防水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

中建防水协发[2020]1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精神,为了进一步在防水行业内推进企业信用建设,按照《中国建筑防水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2020年中国建筑防水协会将继续在防水行业中开展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评价原则

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科学”和企业自愿参加原则。

二、申报企业范围

凡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会员企业且成立满三年的,均可申报参加信用评价工作。

防水材料生产企业和防水施工企业均可以参与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两者将采用不同的指标进行评价。

三、信用评价程序

1.参评企业自愿递交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参评企业首先将参评回执发送到会员部高妍的电子邮件(gaoyan@cnwb.net);

2)参评企业填写《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表》可从本通知的附件中下载),并将电子版发送至:gaoyan@cnwb.net;

3)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两份,纸质版本邮寄至协会。

2.协会秘书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由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征信,中国建筑防水行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将结合系统评审和专家评审,得出初评结果。

3.2020年全年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参评企业超过五家时,协会将把评价结果汇总并在中国防水网(www.cnwb.net  )上公示。公示征求意见期满,在协会官网对评价结果进行公告,此后印发信用评价等级证书。

四、评价体系

企业信用评价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经营状况、企业资信状况、企业信用管理现状、协会评价、专家评审等。

五、评价结果

根据商务部、国资委开展行业信用评价“三统一”的要求,防水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划分为AAA、AA、A、B、C五个等级。评价结果统一称为“企业信用评价XXX级信用企业”,并颁发全国统一制式和编号的证书及铜牌。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内每年复评一次(第一年为初评,第二年、第三年为复评),并可根据复评结果调整原信用等级。有效期满后企业须重新申请参加信用评价。被评价企业出现重大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将立即宣布原信用等级无效,并收回相应的证书、铜牌。

六、评价结果应用及推广

1、评价结果将在相关网站、协会文件及其他媒体上公布。

2、评价结果纳入政府有关信用体系,用于各政府部门的行政管理、资质审批、采购招标、金融保险等方面,并逐步扩大评价结果的应用范围。

3、协会利用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推广信用评价结果。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网站开辟“行业评优”专栏长期进行信用评价的宣传。评价结果将作为其他评选、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促进上下游行业间互认评价结果,实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上下游信息共享,帮助企业规避信用交易风险。

4、取得相应信用等级的企业,可在企业的宣传材料、媒体、产品包装、工程投标、产品说明书等方面使用企业等级评价标识。

七、评价费用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的企业信用评价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高妍

电话:010-88415077,15910240107

陈岳

电话:010-88415063,13439637029

E-mail:gaoyan@cnwb.net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南路2号,邮编:100048

附件1: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申报表(材料生产企业)

附件2:中国建筑防水协会企业信用评价信息申报表(施工企业)

中国建筑防水协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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