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石油市场定价体系——定价体系演变历史

来源:明辉说油 2020-05-22 09:04

慧正资讯:5月20日(周三),美国原油库存连续两周下降,特别是库欣地区原油库存骤降,欧美原油期货涨至十周以来最高。

WTI 7月原油期货收涨1.53美元或涨幅4.787%,报33.49美元/桶;布伦特7月原油期货收涨1.10美元或涨幅3.17%,报35.75美元/桶。

进入2020年以来,受疫情全球化蔓延的影响,国际油价大幅度波动,各种“黑天鹅“事件层出不穷,WTI更是达到-37美元/桶,刷新了人们的认知。原油市场的金融属性越来越明显。极端负价格原油的出现,正是被大量和不稳定的金融投资所扭曲的结果,这也引发了人们对金融市场及金融投资者行为的担忧。

原油是一个复杂的品种,不仅具备商品属性、金融属性,还兼备政治属性。从商品属性上讲,原油是一种原材料,通过炼化和加工生产出成品油和各种化工品,与原油相关的产品几乎遍布在生活各处,对现代经济活动来说具有及其重要的影响,被誉为“现代工业的血液”和“大宗商品之王”。然而原油并不是同质商品,国际上原油的种类繁多,质量和特征各异,影响着炼油产量和经济效益,因此不同品质的原油价格也不相同。在现行制度下,这些原油的价格通常是根据其品质和相对供求情况,在基准价或参考价的基础上打折或溢价确定的。然而,这引发了一系列问题。这些价差是如何设定的?更重要的是,基准原油或参考原油的价格是如何确定的?

在金融属性方面,原油金融产品和其他金融产品类似,对未来市场基本面的预期越来越成为原油定价的重要因素。然而与纯金融产品不同,原油市场具有商品的属性,而商品属性又受产量、消费量、库存情况等基本面因素的影响。大多数原油期货都以实物交割(布伦特除外),而实物交割是追随于现货交易价格,现货交易价格又反映了当前的供求状况。因此原则上,通过套利的过程,期货市场价格将最终收敛于现货市场价格。

虽然,期货价格最终会收敛于现货价格,但收敛过程是怎么样的?金融市场和现货市场要经过什么样的相互作用?因此,要全面了解原油市场,不仅要分析现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相互作用、还要分析因果关系和过程,例如不同类型金融参与者的投资和贸易战略;支持这些战略的融资机制和杠杆程度;以及石油衍生品市场;最重要的是连接金融市场和现货市场的机制。因此,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有必要重新刨析一下石油市场定价体系。在接下来的几节时间里,将综合系统的阐述国际原油市场定价体系。

国际石油市场定价体系的演变历史

当前的石油价格体系,是在以往的石油价格体系基础上演变过来的。石油价格体系的出现是为了应对全球政治和经济结构的重大变化、权力平衡的变化以及从根本上改变石油市场和供应链结构的经济和政治变革。在系统的阐述国际原油市场定价体系之前,本节将简要分析一下国际石油市场定价体系的演变历史。

石油“七姐妹“时期

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国际石油市场被七个跨国石油公司所主导,这七个跨国石油公司也被称为“石油七姐妹“即新泽西标准石油(埃克森)、纽约标准石油(美孚)、加利福尼亚标准石油(雪佛龙)、德士古(后被雪佛龙吞并)、海湾石油(后被雪佛龙收购)、英国波斯石油公司(BP)、壳牌公司。此时资源国政府并没有参与原油的生产或定价,只是作为许可证或石油特许权的卖方。作为回报,资源国政府通过使用费和所得税获得了大量收入。”石油七姐妹“都属于纵向一体化的公司,他们通过在各个资源国拥有的公司来控制原油市场的供应速度。通过纵向和横向的联系使跨国石油公司能够控制主要产油国的大部分石油出口,并防止大量原油积聚在卖方手中,从而将卖方竞相向独立买方出售,推动价格下跌。石油市场纵向和横向一体化的产业结构意味着,石油交易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公司间交易的问题,没有自由市场在这些公司的控制之外运作。这导致现货市场不发达。石油公司子公司内部交易中使用的转让价格并不能反映市场状况,而仅仅是跨国石油公司通过将利润从高税收地区转移到低税收地区来尽量减少其全球税收负债。

到20世纪50年代末,独立石油公司的到来挑战“石油七姐妹”的主导地位,这些公司能够投资上游业务,并在“七姐妹”控制范围之外获得原油。20世纪50年代中期,委内瑞拉向独立石油公司提供了一些石油特许权,到1965年,非主要石油公司占委内瑞拉总产量的15%。与此同时,利比亚也发现独立石油公司的重要性,政府在政策上选择吸引多元化的石油公司。伊朗和沙特也开始效仿。在这段时间里,前苏联的原油产量从10万桶/天增长到70万桶/天,前苏联的原油开始进入市场。美国实施强制性进口配额,增加了对美国以外出口的竞争。在各种因素的叠加下,“石油七姐妹”主导市场的能力被不断减弱。

OPEC管理定价时期

1960年,沙特、伊朗、伊拉克、科威特、委内瑞拉,成立了OPEC组织,在组织成立初期,OPEC成立的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对抗西方石油公司,维护石油收入。1965—1973年间,全球原油需求迅速增长,年均增长超过300万桶/天,为了满足不断增长的原油需求,OPEC将产量从1400万桶/天提高到3000万桶/天,OPEC在全球原油市场的份额也从44%增加到了51%,产量的增加大大提高了OPEC在原油市场的话语权。在70年代初期,石油市场经历了一场大的变革,OPEC国家停止了对西方石油公司的让步,并要求参股,其中一些国家选择了完全国有化。伊拉克于1972年选择了国有化,科威特于1976年实现100%控股,随后卡塔尔也开始效仿。参股及国有化使得OPEC成员国政府控制了大部分甚至全部的石油产量, 他们不得不出售给第三方买家,OPEC成员国作为原油的拥有者,政府需要给第三方买家定价。官方销售价格(OSP)和政府销售价格(GSP)的概念是在这一时间点上提出的,目前仍被一些石油出口国使用。OPEC国家获得石油的控制权代表着制定油价的权力开始从跨国公司向OPEC国家转移。

市场定价时期

参股和国有化深刻影响了石油市场的结构,跨国石油公司失去大量原油储备,上下游纵向一体化程度明显减弱。这种局势,鼓励了“石油七姐妹”以外的石油市场的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末期,OPEC开始增加非特许石油公司客户的数量,独立石油公司、日本和独立炼油厂、国有石油公司、贸易公司和石油贸易商出现并开始参与到石油市场变革的进程中来,为石油市场实现市场化定价打下了市场基础。

20世纪80年代中期,全球经济衰退导致石油需求下降,非OPEC国家原油产量因技术进步和原油价格上涨而幅度增加,这对OPEC管理定价体系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并最终导致其消亡。非OPEC国家产量的大幅度提高意味着大量石油开始从OPEC以外的国家进入国际市场。同时供应的增加还意味着原油生产商的数量和多样性增加,这些生产商根据市场情况制定价格,进而增强其市场竞争力。1973-1985年间随着石油需求的持续下降,OPEC在全球的市场份额从51%下降到28%。在这些压力下,OPEC内部分歧开始浮出水面。由于在OPEC定价的体系中,沙特的轻质原油被作为定价基准,其他产油国多以低于沙特轻质原油的折扣价格出售,这也意味着如果沙特捍卫价格,只会导致市场份额的损失,从而导致该价格体系不可能长期存在。到了1986年,墨西哥国家石油公司PEMEX于1986年首次采用与市场有关的定价制度,在大多数石油出口国得到广泛接受,到1988年,这一制度已成为并仍然是国际贸易中原油定价的主要方法,从而揭开了石油市场历史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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