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东“史上最严限塑令” 9月1日起实施!

来源:慧正资讯 2020-08-24 09:57

慧正资讯: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一类可塑性强、种类繁多且性能优越的材料的出现,人类的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材料就是塑料。我们的生活离不开塑料制品,早上叫醒你的闹钟、午休时塞进耳朵的耳机、新买的漂亮衣服……塑料制品无处不在,甚至有人表示我们现在所处的年代就是“塑料时代”。

然而,在给我们带来便利的同时,塑料也带来了严峻的污染形势。为此,许多城市出了“限塑”政策。

8月21日,广东省发改委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提出:今年底,广州、深圳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5年,珠三角城市基本实现塑料垃圾零填埋。该意见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目标:2025年珠三角城市,基本实现塑料垃圾零填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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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

到2020年,广东率先在部分地市、部分领域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到2022年,一次性塑料制品禁限范围进一步扩大,替代产品得到有效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到2025年,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珠三角城市基本实现塑料垃圾零填埋,其他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具体看来,全省范围内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加大禁止“洋垃圾”进口监管和打私力度,确保“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落实到位。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的属于淘汰类的塑料制品项目,禁止投资;属于限制类项目,禁止新建。

今年底广东这些单位食堂  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意见指出,到2020年底,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广州、深圳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到2022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和沿海地市县城建成区。

到2025年底,上述区域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城乡结合部、乡镇和农村地区集市等场所停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除了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也在禁用范围。

到2020年底,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食堂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全省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到2025年底,地级以上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以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餐饮行业提供打包外卖服务时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2022年底广东星级宾馆、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

此外,意见还提及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内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提供相关服务;到2025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

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45毫米宽度及以下的胶带封装比例提高到90%以上,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10%以上。

到2022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15%以上。

到2025年底,全省范围内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免胶带纸箱应用比例提高到20%以上。

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 再利用的环保包装快递

意见还提出要积极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带头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或者非塑制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在商场、超市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在各类商品零售场所推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

推广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逐步停止市场内个体商户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行为。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植物纤维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塑料袋等替代产品。

在邮政快递网点、快递企业推广使用电子运单和环保箱(袋)、环保胶带、环保填充物等环保包装,鼓励寄件人使用可降解可循环再利用的环保包装。

鼓励宾馆、酒店等对消费者自带用品 给予费用减免或其它优惠

大力培育新业态新模式。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提倡“不留白色污染的旅程”的旅游出行模式。鼓励宾馆、酒店和餐饮企业主动提供可循环使用的住宿用品和餐具,对消费者自带用品和餐具给予费用减免或其它优惠,不得因消费者自带用品和餐具而拒绝提供服务。

支持广东省塑料生产企业加快实施技术改造,紧跟市场需求,提高可循环、易回收等先进环保塑料技术研发和产品生产能力。

鼓励塑料生产企业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和绿色设计产品示范,培育一批先进环保塑料生产龙头企业。

支持可降解塑料原材料和制品产业化示范项目,推动可降解塑料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和推广应用,着力打造可降解塑料产业全链条。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和要求的项目,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到2022年,可降解塑料原材料生产能力达到20万吨以上,基本能够满足省内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需求。到2025年,可降解塑料原材料生产能力提高到50万吨以上,打造5到10个可降解塑料原材料和制品产业示范基地。

改进厨余垃圾收集模式  推广非塑或可降解厨余垃圾袋

意见还强调,要结合实施垃圾分类,加大塑料废弃物等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禁止随意堆放、倾倒造成塑料垃圾污染。改进厨余垃圾收集模式,推广非塑或可降解厨余垃圾袋。在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塑料废弃物产生量大的场所,要增加投放设施,提高清运频次。支持快递企业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提升包装资源回收利用率。

推动环卫部门、电商外卖平台、供销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建立“互联网+”平台与线下物流相结合的机制,在社区、商圈、高校等快递外卖集中区域投放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智能回收终端设施。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废旧农药化肥包装物、废旧渔网渔具回收体系,落实生产、销售企业回收责任,探索有偿回收利用模式。本意见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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