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苍南一软包装企业被罚10万元

来源:慧正资讯 2021-10-29 14:55

慧正资讯:近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查处了一起危废和非危废混合贮存的环境违法案件。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执法人员对某包装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凹版印刷机4台,现场检查时有3台在生产,以BOPP膜、油墨稀释剂为原材料,主要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加工。

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将生产过程产生废抹布(废擦机布)和生活垃圾一起贮存在车间内的垃圾桶里,经挑拣称重,废抹布(废擦机布)共计6.6公斤。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贮存危险废物应当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

该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对该公司做出罚款人民币1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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