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雄安要实现洁净煤保供51万吨、推广指导15万吨 -内参

今年雄安要实现洁净煤保供51万吨、推广指导15万吨

来源:人民雄安网 作者: 2018-08-14 10:12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印发2018年度取暖季洁净型煤保供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今年雄安新区要实现洁净煤保供目标51万吨、洁净型煤推广指导目标15万吨。

通知要求,对清洁取暖不能覆盖的区域或“双代”工程未完成、不具备通气、通电条件的地区,切实抓好洁净煤托底政策的落实。继续抓好型煤与型煤专用炉具捆绑销售政策,搞好型煤专用炉具的推广使用,实现型煤燃烧、排放达到最佳效果;继续健全完善洁净型煤供应保障体系,确保洁净型煤保供能力;抓紧协调落实优质煤源,确保供的上、不断档。

通知提出,2018年全省洁净煤保供目标确定为861万吨,其中雄安新区51万吨;全省洁净型煤推广指导目标为406万吨,其中雄安新区15万吨。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负总责,与“双代”工作一起统筹安排,同力推进。在摸清相关底数的基础上,抓紧对清洁能源替代总体方案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完善,细化实化各级各部门责任目标,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县、乡、村,纳入年度考核,建立问责机制。要完善跟踪督导机制,加强协调调度。同时,要抓紧制定洁净煤推广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补贴标准,落实资金保障。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在建项目的协调调度,确保在今年取暖季形成保供能力;对已竣工并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要尽快按规定程序组织验收;对停建时间较长的项目,要抓紧摸清情况,向省发展改革委提出建议报告;对空白县,要根据“双代工程”等清洁能源替代情况,做个别调整补充。同时,各市要做好今年优质煤需求量摸底工作,尽快组织与山西晋煤集团、神华宁煤集团、榆林兰炭集团等煤企签署年度供煤战略协议。

要建立常态化的散煤市场综合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全省民用煤质量标准,严禁劣质散煤流通使用,为洁净煤推广提供有力保障。对质量问题比较突出,居民反映比较大,诚信度比较低的企业列入“黑名单”,直至取消保供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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