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氨基乙酸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内参

美对华氨基乙酸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

来源:国家石油化工 作者: 2016-10-25 10:29

2016年10月20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对华氨基乙酸(Glycine)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终裁:裁定保定满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Baoding Mantong Fine Chemistry Co)、Nutracare International、Ravi Industries 、Kumar Industries 和 Rudraa International在调查期内无可审查交易。涉案产品的美国协调关税号为2922.49.4020。

1994年07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氨基乙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5年01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氨基乙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2015年04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氨基乙酸进行反倾销行政复审立案调查(2014-2015),调查期为2014年3月1日~2015年2月28日。2016年4月15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氨基乙酸作出反倾销行政复审初裁,初步裁定上述五家涉案企业在调查期内无可审查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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